国内教育交流
办公室接待流程
接到通知(外来文件、外来电话或领导通知)→了解来宾单位职务、事由、人数、要求及其他→向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汇报→请示领导后→通知安保人员→做好接待准备工作。
学工处开具在校生证明流程
1.自拟一份申请书,须写明姓名、性别、班级、学号、身份证号码及申请原因(即开具在校生证明的具体用途),并注明何年何月起至今在我校就读。
2.本人携带申请书到学生工作处与班主任取得联系确认身份后方可办理。
3.他人代办需出具教导处学籍证明相关材料同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确事由后方可办理。代理人须登记并留存身份证复印件。
4.相关信息不全或没与班主任联系核实身份者不予办理。
教务处学籍异动流程
转入办理流程:
凡高中外省、市、外区转入我市的学生,由学生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交转学申请、当年中考成绩及有关证明材料,学校审查同意后由学校携带学籍变更表(学校盖章、校长签字)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符合条件方可办理转入手续。
转出办理流程: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转出学校提出转学申请,领取学生档案等相关材料。转出学校通过信息化管理平台提交学生转出申请;携带学校学籍变更表(加盖学校公章、校长签字)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学籍转出异动手续。
休学办理流程:
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的,可由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其他监护人持县级(含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病历、相关医疗费用单据或其他有效证明提出休学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休学材料上传山东省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由学校携带学籍变更表(加盖学校公章、校长签字)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办理休学异动手续。
复学办理流程:
休学期限为一年,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出具学生本人身体康复证明办理复学手续,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应当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续办休学手续。
普通高中学生超过应复学时间一个月以上未申请办理复学手续或未提出继续休学申请的,按自动退学处理。连续休学两年以上,仍不能复学的,应予退学。
团委团关系转接相关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