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实验中学


局属学校


山东省普通高中教学指导意见

普通高中教育是在义务教育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国民素质、面向大众的基础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的任务是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为学生适应社会生活、高等教育和职业发展作准备,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普通高中课程教学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努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体现国际发展趋势、充满活力的课程体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培养目标

普通高中课程在义务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着力发展学生核心素养,使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一)具有理想信念和社会责任感。

初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文化自信,树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人民幸福、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作贡献的远大志向。

遵纪守法,履行公民义务,行使公民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法治意识、道德观念。热心公益、志愿服务,具有奉献精神。尊重自然,保护环境,具有生态文明意识。维护民族团结,树立国家总体安全观,捍卫国家主权、尊严和利益。

(二)具有科学文化素养和终身学习能力。

掌握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丰富人文积淀,发展理性思维,不断提升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敢于批判质疑,探索解决问题,勤于动手,善于反思,具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具有强烈的好奇心、积极的学习态度和浓厚的学习兴趣。能够自主学习,独立思考,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适合自身的学习方法。学会获取、判断和处理信息,具备信息化时代的学习与发展能力。

(三)具有自主发展能力和沟通合作能力。

坚持锻炼身体,养成积极健康的行为习惯与生活方式,珍爱生命,强健体魄。自尊自信自爱,坚韧乐观,奋发向上,具有积极的心理品质。具有发现、鉴赏和创造美的能力,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学会独立生活,热爱劳动,具备社会适应能力。正确认识自我,具有一定的生涯规划能力。

文明礼貌,诚信友善,尊重他人,与人和谐相处。学会交流与合作,具有团队精神和一定的组织活动能力,具备全球化时代所需要的交往能力。尊重和理解文化的多样性,具有开放意识和国际视野。

二、课程设置

(一)学制与课时。

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11周;每周35课时,每课时按45分钟计;18课时为1学分。

在保证科目教学时间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学校可根据教学的实际需要,调整课堂教学时长,开展长短学时相结合的实践探索。

每学年分两学期,每学期是否分学段安排课程,由学校根据实际需求自主确定。

(二)课程类别。

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选择性必修、选修三类课程构成。

必修课程,由国家根据学生全面发展需要设置,所有学生必须全部修习。

选择性必修课程,由国家根据学生个性发展和升学考试需要设置。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生,必须在本类课程规定范围内选择相关科目修习;其他学生结合兴趣爱好,也必须选择部分科目内容修习,以满足毕业学分的要求。

选修课程,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规划开设,学生自主选择修习。其中,一部分是国家在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基础上设计的拓展、提高及整合性课程;一部分是学校根据学生的多样化需求,当地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以及学校办学特色等设计的校本课程。

(三)开设科目与学分。

普通高中开设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科目和综合实践活动等国家课程,以及校本(地方)课程。具体学分安排如下:

山东省普通高中课程学分结构表

科目

学分

一年级

二年级

三年级

选修

必修

选择性必修

上学期

下学期

上学期

下学期

上学期

下学期

语文

8

0-6

4

4

0-6

0-6

数学

8

0-6

4

4

0-6

0-6

外语

6

0-8

         6

0-8

0-6

思想政治

6

0-6

2

2

2

0-2

0-4

0-4

历史

4

0-6

2

2

0-2

0-2

0-2

0-4

地理

4

0-6

2

2

0-2

0-2

0-2

0-4

物理

6

0-6

2

2

2

0-2

0-4

0-4

化学

4

0-6

2

2

0-2

0-2

0-2

0-4

生物学

4

0-6

2

2

0-2

0-2

0-2

0-4

信息技术

3

0-18

3

0-18

0-4

通用技术

3

3

音乐

3

0-9

1

1

1

0-9

0-2

美术

3

0-9

1

1

1

0-9

0-2

体育与健康

12

0-18

2

2

2

2

2

2

0-4

0-18

综合实践活动

14


14


校本(地方)课程









≥8

合计

88

≥42







≥14

 

山东省普通高中课程安排指导表

时间

科目

第一学年

第二学年

第三学年

备 注


上学期

下学期

上学期

下学期

上学期

下学期


学段1

学段2

学段3

学段4

学段1

学段2

学段3

学段4

学段1

学段2

学段3

学段4


语文

必修上

必修下

选择性必修上、选择性必修下

选修课程,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规划开设,学生自主选择修习,合计不少于14学分。


数学

必修

选择性必修


英语

必修1、必修2、必修3

选择性必修4、5、6、7


思想政治

必修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必修2

经济与社会

必修3

政治与法治

必修4

哲学与文化

选择性必修1当代国际政治与经济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选择性必修3逻辑与思维


历史

必修《中外历史纲要》

选择性必修˙模块1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选择性必修˙模块2

经济与社会生活

选择性必修˙模块3

文化交流与传播


地理

地理1

地理2

选择性必修1自然地理基础

选择性必修2区域发展

选择性必修3资源环境与国家安全


物理

必修1

必修2

必修3

选择性必修1

选择性必修2、3


化学

必修1

必修2

选择性必修˙模块1化学反应原理

选择性必修˙模块2物质结构与性质

选择性必修˙模块3有机化学基础


生物学

必修1

分子与细胞

必修2

遗传与进化

选择性必修1稳态与调节

选择性必修2生物与环境

选择性必修3

生物技术与工程


信息

技术

必修模块1:数据与计算

必修模块2:信息系统与社会

选择性必修6个模块任选0-6个


通用

技术

必修模块1:技术与设计1

必修模块2:技术与设计2

选择性必修4个系列中任选0-9个模块


音乐

必修(6个)任选

选择性必修一(6个)任选


美术

必修+选择性必修(6个)任选2个

选择性必修(6个)任选


体育与健康

必修1(体能)+选择性必修选3模块

选择性必修中选2模块

选择性必修中选2模块

选择性必修中选2模块

选择性必修中选2模块


必修2(健康教育),高中三年统筹安排。


综合实践活动

党团活动

包括党团教育和党团建设等内容,高中三年统筹安排。


学生发展指导

包括自我认知、学业选修指导、职业行业体验和专业选择指导等内容,高中三年统筹安排。

社会实践

包括军训、劳动教育、志愿服务、社团活动等内容,高中三年统筹安排(军训可在高一入学期间安排,时间至少1周)。

研究性学习

包括课题研究和项目设计,三年须完成1个课题研究、1个项目设计,可在高二和高三上学期开设。

研学旅行

学校统一组织,三年须参加1个研学旅行活动,研学旅行时间不少于4天,可在高一、高二年级实施,可在正常教学时间,也可在寒暑假。

校本(地方)课程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高一、高二每周1课时。





















(四)科目内容安排。

科目内容根据学科自身特点和学生学习需要设计。必修内容原则上按学期或学年设计,选择性必修和选修内容原则上按模块设计。模块之间既相对独立,又体现学科内在逻辑。模块教学时间根据实际需要设定。

外语包括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学校自主选择第一外语语种。鼓励学校创造条件开设第二外语。

物理、化学、生物学要重视实验技能的培养和学生实验教学的开设。

技术包括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其必修内容分别按3学分设计模块。

体育与健康的必修内容,必须在高中三学年持续开设。

综合实践活动由党团活动、学生发展指导、社会实践、研究性学习和研学旅行等内容组成,由学校统等规划与实施。综合实践活动共14学分,其中党团活动1学分;学生发展指导(占用综合实践活动3学分);社会实践(占用综合实践活动4学分);研究性学习4学分;研学旅行2学分。

选修课程不少于14学分(其中校本课程不少于8学分)。

校本课程含必选的地方课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4学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语文学科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其他选修课程(含校本课程)的考核,由学校自主实施。

(五)毕业学分要求。

学生完成相应课程规定课时的学习并考试(考核)合格,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学生毕业学分最低要求为144学分。其中,必修课程88学分,选择性必修课程42学分,选修课程14学分(含校本课程8学分)。

建立学分认定和管理制度。学生修习的学分由学校认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学校学分认定的指导和管理。学校应按有关规定制订学分认定的具体办法。学分认定应综合考虑学生实际修习的课时、学习表现,并达到课程标准或相关文件的要求。严格学分认定管理,对未按课程方案修满相应学分的学生,不得颁发高中毕业证书。

(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要求。

合格考试内容以各学科国家课程标准(含学业质量要求)为依据,考试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内容。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基础知识合格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组织阅卷、统一公布成绩。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科目的合格考试,以及通用技术科目合格考试的学校考试部分,采用“过程性学习成果+专项测试”的方式确定成绩,全省制定统一方案,各市组织实施。

语文学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学科考试时间为90分钟,信息技术学科、通用技术学科基础知识测试考试时间为40分钟。合格考试科目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高中学生在校期间,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学参加合格考试的时间不早于高一下学期末;语文、数学、外语、政治、物理参加合格考试的时间不早于高二上学期末;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基础知识参加合格考试的时间不早于高二下学期末;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科目的合格考试时间为高三上学期末。

三、课程实施与评价

(一)合理制订课程实施方案。

学校应依据国家课程设置要求,结合办学目标、学生特点和实际条件,合理安排三年各学科课程,制订满足学生发展需要的课程实施方案。开齐国家规定的各类课程,开足规定的课时,特别是综合实践活动、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木)、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课程。充分挖掘课程资源,开发、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程。因地制宜,科学安排综合实践活动,发挥综合实践活动在促进学生发展中的独特作用。加强学校特色课程建设,积极开展校园体育、艺术、阅读、写作、演讲、科技创新等社团活动。

(二)切实加强学生发展指导。

学校应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采用专职教师与兼职教师相结合的方式,组建专门队伍,加强对学生自我认知指导、学业选修指导、职业行业体验和专业选择指导,帮助学生树立坚定的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正确地认识自我,更好地适应高中阶段的学习与生活,处理好兴趣特长、潜能倾向与社会需要的关系,提高选修课程、选考科目、报考专业和未来发展方向的自主选择能力。

学校应建立选课指导制度,提供课程说明和选课指南,通过学科教学渗透、开设指导课程、举办专题讲座、开展职业体验等对学生进行指导。注重利用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各种社会资源,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指导机制。全面推进全员育人导师制,指导师生建立导育关系,创新导育形式,完善导育制度,对学生进行思想引导、学业辅导、心理疏导、生活指导、成长向导。

(三)大力推进教学改革。

深入理解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要求,准确把握课程标准和教材,围绕核心素养开展教学与评价。按照教学计划循序渐进开展教学,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培养学生学习能力,促进学生系统掌握各学科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方法,培养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正确价值观念、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关注学生学习过程,创设与生活关联的、任务导向的真实情境,积极探索基于情境、问题导向的互动式、启发式、探究式、体验式等课堂教学,注重加强课题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性学习等跨学科综合性教学,认真开展验证性实验和探究性实验教学,促进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地学习,注重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评价。提高作业设计质量,精心设计基础性作业,适当增加探究性、实践性、综合性作业。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合理应用,加强教学研究和指导,提高课程实施水平。

(四)规范教学管理。

创新教学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科学安排每学年授课科目,特别是控制高一年级必修课程和开科数量,合理安排教学进度,严格控制周课时总量。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严禁超课标教学、抢赶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严禁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减少高中统考统测和日常考试,加强考试数据分析,认真做好反馈,引导改进教学。

(五)加强教学研究。

健全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建立平等互助的教学研究共同体,倡导自我反思与同伴合作,营造民主、开放、共享的教学研究文化,鼓励和支持教师进行教学方式改革的探素,形成教学风格和特色。

(六)稳步推进选课走班。

学校探索建立行政班和教学班并存等多种教学组织形式,开发课程安排信息管理系统,加大对班级编排、学生管理、教师调配、教学设施配置等方面的统筹力度,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资源使用效率,构建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选课走班运行机制。加强走班教学班级管理和集体主义教育,强化任课教师责任,充分发挥学生组织自主管理作用。

(七)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学校应制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建立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指导学生客观记录成长过程,记录集中反映综合素质主要内容的具体活动。强化对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评价。综合实践活动、选修课程的修习情况应作为综合素质档案的重要内容。教师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材料,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科学分析,加强对学生成长的指导。要客观真实、简洁有效记录学生突出表现,对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造假的,要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充分开发与利用课程资源。

统筹各方力量,创设课程实施条件和环境,开发课程实施所需的资源,为学生提供丰富、便利的实践体验机会。课程资源可以由学校独立开发,也可与其他学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联合开发,鼓励共建共享。学校要系统规划校内外课程资源的使用,提高课程资源的有效性和利用率。

四、条件保障

普通高中课程实施是一个系统工程,各地应根据普通高中课程实施的需要,因地制宜制定相应的政策,提供有力的条件保障。

(一)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根据课程实施需要,按照编制标准配足配齐教师,加大县域内教师统筹调配力度,特别要满足实行选课走班教学、指导学生发展等方面的师资需要。支持学校聘用具有专业特长的兼职教师。结合实际,完善教师工作量核定办法,推进绩效工资改革,改进教师奖惩机制,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教师培训与研修,探索教师专业发展新模式,建立和完善教师专业发展保障机制。

(二)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根据课程实施需要,根据省定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标准,持续推进解决大班额工作,加强校舍、设备设施配备,满足选课走班需要。配齐专用教室与场馆,保障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及有关学科实验的开设。创设良好的课程实施环境,提供足够的图书资料、设施设备及耗材。

(三)加强经费保障。

根据课程实施需要,合理核定经费投入标准,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严格落实省定普通高中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并逐步提高,建立普通高中学费动态调整机制,适时调整收费标准,满足课程开发、教学研究、设施设备配置、资源建设、教师培训与研修以及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等必要的经费需求。

(四)加强监督检查。

要加强对普通高中课程实施的领导和管理,注重发挥课程在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中的作用。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指导学校做好课程实施规划。学校的课程实施规划应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作为开展学校教育督导的重要依据。要建立落实课程实施监测评估制度,确保高中学校开齐开足开好课程。